现今,人们对于建筑物的夜景照明越来越重视。五彩斑斓的彩色等映衬着建筑物和这个城市的灯壁辉煌。但是彩色光具有很强的感情色彩,而且涉及的技术问题和影响因素较多。如果使用不当,常常会扭曲了建筑物的主题,从而会破坏整个建筑群的夜景照明效果。
实际上,我国在夜景照明中多多少少都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国以往的普遍观念认为夜景照明就是花花绿绿,越是这样越显得热闹,忽视了慎用彩色光的原则。设计人员对彩色光的基本特性和应用规律了解不够,加上设计时,对建筑的功能、艺术风格,墙面和周围环境的彩色状况考虑欠周密,所以不少建筑的夜景照明中使用了较为混乱的彩色光,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的建筑夜景照明,大红大绿的灯光与建筑物的整体风格、功能很不协调,这种情况应引起我们重视和注意。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推进,人们对于城市夜景照明越来越重视,彩色光在建筑夜景照明中的应用也被人们重视起来,如何规范用光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其具体措施主要有一下几点:
1、慎用彩色光的原则,防止色光使用的主观随意性;
2、宣传普及色光特性和色光使用规律的基本知识;
3、把握住色光使用的一些基本原则和选用色光的方法步骤。
4、彩色光和建筑功能相协调的原则。不同区域对于彩色光的需求不同。公共建筑夜景照明的色调应是庄重、简洁、和谐、明快。因此,一般应使用无色光照明,商业或文化娱乐建筑可采用彩度较高的多色光进行照明,以造成繁华、兴奋、活跃的彩色气氛。
5、彩色光的颜色一定要和建筑物的颜色相协调。一般说暖色调的建筑表面宜用暖色光照明,冷色调的建筑表面宜用白光照明。
6、彩色光和建筑周围环境的氛围和特征相协调的原则,不能有太大的色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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