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照明设计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所以在设计时显得尤其重要。教室照明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几下几个方面:
1.教室的视觉作业特点
教室照明主要是为了满足师生的照明需求。所以对于师生的照明需求的研究则显得尤其重要。师生在教室照明中的需求主要包括:
(1)需要较长时间集中精力。
(2)所观察的物件尺寸是变化的,如字体大小。
(3)由距离近的作业(看书写字、记笔记)到距离远的作业(看黑板、看投影幕)。
(4)在有光纸或无光纸上作业。
(5)在有限时间内看清黑板上或书本上的所需内容。
2.照度水平
照度水平是指在教室照明设计时,根据教室的视觉作业特点来确定相应的照度值。照度水平需要兼顾照明舒适度、经济能力等。对于尺寸相似的物件,一个给定的视功能水平所要求的物件对比与亮度的关系不是线形的。对比大的物件在低照度下便有足够的能见度,随着物件对比的降低,物件的亮度(以及由此而来的物件照度)必须大幅提高以保持规定的视功能水平。
3.照明质量要求
视觉功能并不仅仅取决于照度水平,而且与由照明装置所造成的光环境的其他物理特性有关。视觉功能实质上是分辨要看的细节亮度和背景亮度的能力的函数。必须考虑影响视觉作业——影响对比感觉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照度均匀度、亮度比、光分布、直射眩光、反射眩光、光幕反射、颜色、光源显色性等。这些因素处理不好会使视觉不舒适或减少视度。
a、亮度关系
当眼睛从一个亮度区域(如书本)移到另一个亮度区域时(如黑板),眼睛就要适应新的亮度水平,亮度差别过大,极易引起视疲劳,长时间过度用眼使睫状肌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导致调节紧张或痉挛,久之,睫状肌失去弹性、灵活性减退,影响牵引晶状体的能力,从而损坏视力。推荐亮度比:
(1)教室中较大表面的亮度不得超过工作物件。
(2)临近表面的亮度应低于工作物件,但不应低于其亮度的 1/3。
(3)任何重要的表面,其最低的允许亮度不得小于工作物件的1/3,最高的允许亮度亦不应超过工作物件的5倍。
课桌面应是无光泽的浅色表面,以防止对窗户和头顶上方光源的反射。黑板照明可以提高能见度,提高黑板与周围表面的亮度对比。教室空间各个表面对视觉明亮感的影响是不同的。
b、眩光限制
应避免和减少直射眩光、反射眩光和光幕反射。
(1)照明系统和工作区的关系按照理想应当使工作物件(如书本)都不要位于任一光源同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内,也不要在其附近。
(2)采用能够很好地控制直射眩光的灯具,限制规定角度上的亮度。
(3)选择合适的房间表面反射系数《新标准》给出了统一眩光值UGR为19,设计时要满足这一数值的要求。
c、光源的颜色特性
光源的颜色特性包括色温和显色指数。
(1)色温。灯本身的色度。照明光源色度,按光源颜色外观效果分为三组:暖色(<3300K),中间色(3300~5000K),冷色(>5000K)。光的颜色外观效果舒适度评价和照度有一定的对应关系。
显色指数。决定被照物体颜色的显色性能。所看物体的颜色外观与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有关,并不取决于光的颜色外貌。为满足教室视觉作业要求,合适的照度值选定、满足照明质量各项要求缺一不可,最终落实在灯具选型、布灯方式、光源选择的照明设计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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