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书编号:FJJX2015001(2015平潭财购计[004]号)
2、招标项目内容: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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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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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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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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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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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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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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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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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 其他办公自动化设备 | 公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平潭县平原镇人民政府 | 156597989999 | 平潭县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1-26至2015-02-09 |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平潭县潭城镇潭城路南湖开发小区68号三层(比亚迪电动汽车楼上)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 | ||
6、联系人: | 小陈 | ||
7、联系电话: | 0591-86176155/传真:0591-86176255 | ||
8、投标人资格: |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年检合格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6)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环保、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2-15 09:30(北京时间) | ||
10、开标时间: | 2015-02-15 09:30(北京时间) |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12、 | 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13、开户银行: | 平潭县建行平潭支行 |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 | ||
银行帐号: | 35001617207052525086 | ||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
2015-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