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区人流量大、商业活动频繁,所以在照明设计上应当占据较重的份量,是夜景照明的重点区域。城市核心景观区、城市历史风貌区都属于商业区,都应进行重点照明规划设计。
商业照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百货商店:销售多种类、多花色品种(以工业制品为主)。
(2)商场:民用商品的商店或商场。
(3)专业商店:专售某一类商品的商店,如服装专卖店、电器专卖店、药店等。
(4)菜市场类:销售菜、肉类、禽蛋、水产和副食的场、店。
(5)自选商场:向顾客开放,可直接挑选商品,按标价付款的(超级市场)营业场所。
(6)联营商场:集中各店铺、摊位在-起的营业场所,也可与百货营业厅并存或附有饮食、修理等服务业铺位。
(7)步行商业街:供人们进行购物、饮食、娱乐、美容、憩息等而设置的步行街道。步行街禁止不经允许的机动车行驶。
照明对象主要包括道路、建筑物立面、商店店头、广告标牌等的照明。
(1) 道路照明:商业区道路照明不仅要满足功能性照明要求,同时应当选择色彩丰富、造型独特的灯具,以体现街道的特色。
(2) 建筑物照明:建筑物立面照明应当体现建筑物的特色,同时应重点防止其造成光污染。
(3) 店头照明:用光、用色要醒目,同时亮度应比周围亮度高出2-3倍。
(4) 广告标牌照明:广告牌是城市照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严格控制,同时应特别注重广告的层次性和亮度等级。
不同环境区域、不同面积的广告与标识照明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许值(cd/m2)
责任编辑:LP-YQL 来源:中国照明灯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