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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照明行业严惩“侵权鼠” 三大侵权案例打出警醒之棒

发布时间:2014-12-04 浏览:1403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知识产权,也称“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是人们依法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灯饰行业内涉及知识产权维权案件中,外观设计专利占据了绝大部分,还有涉及国家发明专利等其他专利项目。知识产权制度是一国保护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成果的重要法律制度,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入了高标准、高水平的国际化保护阶段。本文就数个灯企案例对灯饰行业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现状进行了阐述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解读了所述案例带给我们的思考反思。

  时事案例一

  1999年2月,中山市南*电器有限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款T4管A型的外观设计专利。1999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该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权人为南*公司。外观设计专利公报上也曾刊载过该专利产品图片。2001年1月,南*公司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山市东*灯饰厂立即停止生产侵权产品;并在大众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件的判决如下:(一)东*灯饰厂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南*公司相关专利号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产品的行为。(二)东*灯饰厂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南*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三)驳回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番判决后,东*灯饰厂于次年提起诉讼,但二审法院判处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应当予以驳回,维持原判。

  警醒之棒

  1999年,正是中国照明市场进入快速发展的初期阶段,也正因为大多数厂家仍然在以粗放的模式经营发展,没有自身独特的技术优势,缺乏有体系的销售网络,更谈不上品牌优势,对知识产权也并不具备完善的认知理念,本着“现成热米饭,不吃白不吃”的思想,走捷径,吃现成,看着哪类产品销量好就做哪样,从而将灯具灯饰照明市场的一潭清泉“搅浊”。由此可见,不求生产、销售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认知能先于中国照明市场的发展,但至少得和中国照明市场的发展共进步、同发展。

  时事案例二

  2012年12月19日,史福特状告上海企一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南京经销商侵害其2010年申请的相关的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案件于近日在江苏省高院获得终审判决,史福特获赔百余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200余家公司涉嫌侵犯史福特知识产权,其中史福特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20余件,法院判赔金额高达几百万元。如今,史福特漫漫维权之路仍在继续。这些仅仅是经过法律途径判定的侵权案件,仍有不计其数的侵权行为充斥在专业市场中,对史福特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影响。

  史福特董事长史杰对此说道:“虽然我们的产品经常被侵权,但是史福特坚定的走在创新的路上。拥有100多名研发人员,每年投入巨资用于产品研发,因为我们相信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同时,史福特时刻准备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警醒之棒

  据了解,作为灯饰之都的古镇于今年在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正式成为灯饰外观设计专利快速审查试点,大大缩短了灯饰外观专利申请的时间,从之前的30天缩短至10天。据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主任周锦添介绍,专利快速申请受理范围的扩大必将有利于各中小企业做好产品维权,激发企业创新发展。

  相关法律人士指出:“对于整个灯具照明行业而言,专利维权的意义在于不仅要有先进的技术,还要注重对自己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专注技术研发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也应重视专利技术自我保护和维权,做到防患于未然,不给那些不法商家可乘之机。要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维权,不仅仅是企业个人的事儿,更是整个市场、整个行业的事。

  时事案例三

  2014年11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动多名法官和法警,现场查封了佛山市蓝飞建材有限公司的加工厂,包括涉嫌侵权锦绣明天的修边角和二级顶产品,还查封了车间的生产设备。这是锦绣明天启动维权行动后所取得的维权成果。

  据悉,此次行动是第2次对蓝飞建材进行的专项维权行动,本次先挑选涉嫌侵权的7项产品,有1项国家发明专利和6项外观专利。产品类型包括修边角和二级吊顶。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于2014年11月16日立案审查。本次诉讼标的一共是110万元。据了解,锦绣明天从2012年底,就专门设立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资金,成立了法务小组,2013年底,锦绣明天对蓝飞进行了第1次诉讼,法院终审判决锦绣明天胜诉。蓝飞虽然承担了35万的赔偿金额,但是一直没有停止过侵权的行为。侵权者在产品外观、产品名称、产品包装上都涉及侵权问题,很大程度上省却了前期的市场调研费用、产品研发的风险费用、产品研发费用及终端客户样品费用等。据悉,锦绣明天下一步维权的重点会转移到下游终端市场和上游供应商。

  警醒之棒

  实际上,照明行业内不仅是大型灯企遭受侵权之苦,很多中小企业都饱受被“抄袭”之苦,但是大多数被抄袭的企业都没有展开大规模的行动来给予回击,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上的浪费让很多企业都望而却步,随着抄袭现象的泛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维权的真正目的,并不是封锁技术和市场,而是大力倡导创新,推进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升级换代,纷纷开始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警告那些喜欢拿别人的成功为自己铺路的企业,假的永远真不了。

责任编辑:YL   来源:古镇灯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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