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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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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街道办LED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9 浏览:2668次 发布:中国照明灯具网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增城市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永宁街道办LED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及市场化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4000fg2052

       二、采购项目名称:永宁街道办LED路灯节能智能化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及市场化养护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438万元(其中包括采购人支付给供电局13年的路灯电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90万元,支付给中标单位的13年养护费费最高不超过44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推动节能改造、促进节能减排,结合永宁街道办路灯运行实际情况,对永宁街道办的2691盏路灯进行节能智能化改造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作选择性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必须具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通过的节能服务公司资质(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告的名单为准);

       4、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所投全部灯具产品必须进入《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且必须在有效期期内。(提供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应目录);

       6、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提供各联合体成员的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请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通过的节能服务公司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还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9月10日起至2014年10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位于花果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9日9时30分(2014年10月9日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10月9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一、招标文件下载: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

       十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采购人联系人:曾炜

       电话:020-83592216电话:020-32892283

       传真:020-83595411传真:020-32892283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联系地址:增城市永宁街道荔香街31号

       邮编:510010邮编:511356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ZY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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